关于申报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的通知
2009-06-17 社科科 访问次数:
 

有关单位:

    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2007/2008年度)参评做平有关事宜的通知》(商研字[2009]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规定,商务部决定开展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原‘全国外经贸研究成果奖’)”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奖项目的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是一个面向全国的省部级社会科学类奖项,用于奖励商务领域具有前瞻性、创见性、可行性和全局意义,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的论文、论著和研究报告,以及对政府决策和实际工作产生重要影响的研究成果。

    二、 奖项设立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设著作一、二、三等奖,论文一、二、三等奖,研究报告一、二、三等奖。每年度获得论文奖、研究报告奖的研究成果将结集出版。

    三、 参评作品申报条件

    (一)参评作品申请人   

    从事商务理论、政策研究和实际业务工作的人员(包括我驻外机构的工作人员)或单位均可报送作品参加评选。

    (二)参评作品

    1. 申报的作品必须是200671日至20081231日间发表的。

    2. 参评作品应具有较高理论和学术价值,对全局或某一商务领域的改革创新有所突破和独特见解,立意新颖,主题明确,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对政府决策有重大参考借鉴价值。

    3. 参评的著作和论文必须是在全国性刊物上公开发表、出版,或虽未公开发表,但在省部级以上内部发行的刊物上刊登的商务研究成果。

    4. 参评的研究报告必须是经委托单位或立项单位正式委托、立项并评审验收的课题研究成果(须附相关证明资料)。

    5. 已参加过其他评奖活动的作品亦可参加本成果奖的评审(须注明获奖名称、等级)。

    6. 以下类型的作品不予受理:一般性的商务方面的考察报告、工作总结;具体的单一领域里的业务介绍;纯教科书方面的作品(具有突破、创新意义的教科书类作品除外)等。

    四、 注意事项

    1. 成果奖评委实行回避原则。如果评委有作品参评,将不担任同一届评委。

    2. 每一位申请人每一评奖年度只能申报一部论著或一篇论文或一份研究报告。

    3. 参评作品须由两名具有同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书面推荐。如果评委做推荐人,将不担任同一届评委。

    4. 如实填写《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申请书》,并经申请人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和盖章,否则不予受理。

    五、 报送作品需呈送的材料

    1. 论文部分

    作品一式11份。署名的1份,其余10份不需署名(因评审是匿名的)。

    《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书》的作品概述部分10份,请认真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作者、推荐人姓名、单位。

    2. 论著部分

    作品一式10份。

    《申请书》原件1份。《申请书》的作品概述部分10份,请认真详细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推荐人姓名、单位。

    3. 研究报告部分

    作品一式11份。1份署名,其余10份作品不需署名(因评审是匿名的)。

    《申请书》1份。《申请书》的作品概述部分10份,请认真填写,文字中不得体现出作者、推荐人姓名、单位。

    4. 请将作品概述部分单独装订,不要与《申请书》装订在一起。

    5. 填写表格必须字迹清晰,内容逐项填写,不填写内容的空格部分请用代替。

    6. 论文、研究报告参评作品需附电子版。

    六、 申报时间

    请申报老师将送评材料于75日前报送科技处社科科,审核盖章后自行寄出申请材料和发送电子版,同时请抄送电子版至kjc@jpu.edu.cn

    申报过程中相关事宜请与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吕 甦 袁晓慧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东后巷28号主楼208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秘书处(商务部研究院科研处)

  编: 100710

  话:(01064515030  64515031  64269020

  真:(01064212175

  箱:kyb@caitec.org.cn

  址: www.caitec.org.cn

 

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奖参评作品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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