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妇[2009]34号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届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初评工作的通知
各市妇联,省妇女学研究会会员:
为认真落实全国妇联和中国妇女研究会关于开展“第二届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省妇联、省妇女学研究会将于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优秀成果的初评工作。请各市妇联及省妇女学研究会会员按照全国“评选方案”(附后)的具体要求做好参评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参评条件:
1.参评成果的时间界定:参评成果发表、出版的时间为2004年7月1日至2009年6月30日。
2.参加评成果范围:调查研究报告(包括内部报告)、专著、论文、学术普及读物(含教材)、译(文)著、工具书、光盘。
3.参评资格:江苏省妇女学研究会会员;其他确有突出成果的研究者经市妇联推荐,也可参评。
二、申报程序
申报参评的成果,由作者填写《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和成果样式(8套),多人合作的科研成果由第一作者提出申报。每项参评成果均需提供两们同行专家的推荐意见。省直会员可直接报送省妇女研究所。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6月30日。
三、省级初评
省妇联、省妇女学研究会成立初评委员会,于7月初组织开展初评工作,并以择优报送的原则将评出的15篇(部)优秀成果推荐到中国妇女研究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参加终评。
初评活动组织、评审费等用省妇联、省妇女学研究会负责筹集,各市妇联和省直会员不需要缴纳评审费。
联系人:李文 徐振敏 邮编:210018
电话:025-84400459 传真:025-84413619
地址:南京市太平南路51号1502室省妇女研究所
江苏省妇女联合会
江苏省妇女学研究所
2009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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