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2009年常州市级科技计划工作的总体安排,下达金坛市的科技计划项目采取定向组织的方式,重点支持产学研活动的开展和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和专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本条件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金坛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技术人才、技术条件、技术装备和产业化基础,掌握所申报项目领域的国内外研究动态,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申报单位应具有完成申报项目所需的配套资金,自筹资金应不低于申请资助金额。
3、申报项目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
4、申报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5、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不超过三年)。
6、同一单位的相同或相近项目内容只能申报一个计划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已经获市有关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该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除科技基础设施计划项目);申报单位有应结未结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不得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强制中止或撤消立项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二、支持重点
2009年常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金坛市科技专项)将以“产学研合作求新、创新平台求高、创新能力求强”的创新理念组织。重点围绕产学研活动的开展、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和专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
1、产学研活动及合作项目(产学研合作补助计划支持)
(1)围绕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的组织,邀请20-30家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与金坛产业发展有密切关系的专家、教授来常参加对接活动。帮助企业与高校院所进行项目洽谈,加速高校技术成果向金坛转化。
(2)组织金坛市—常州科教城产学研对接活动,邀请常州科教城的高校和科研院所到金坛,与金坛企业对接洽谈,并成立产学研合作办公室,为常年产学研合作提供全方位服务。
(3)推进清华大学博士生金坛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吸引清华大学博士生来金坛参加社会实践,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
(4)支持在2009中国常州先进制造技术成果展示洽谈会中,高校院所科研成果在金坛企业转化的签约项目。本部分项目由签约项目的金坛市企业方申报。
2、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建设
(1)支持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建设,对创建为省级孵化器的,对其服务能力建设给予支持;(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计划支持)
(2)支持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对批准建设的金坛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对其研发能力建设给予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支持)
3、专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知识产权计划支撑)
支持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专利技术成果的产业化,重点支持环保节能、新能源领域实施的专利产业化项目。
三、申报方式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一份。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立项资格,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再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同时对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将不予推荐。
2、申报项目需经项目主管部门初选审核、签章后再行提交申报材料。各主管部门应根据指南要求,突出重点,严格审核,把好本地区、本部门的项目申报关。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5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4、书面申报材料由各项目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上报常州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行政中心1号楼B座1624室);联系方式:85681518、85681555 E-mail:ww@czstb.gov.cn
5、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指南内容如有疑问,可向市科技局各相关处室询问;具体申报流程等事宜,可与常州市科技项目受理中心联系。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计划项目指南的内容,结合单位实际,抓紧时间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 2009年常州市科技发展计划(金坛市科技专项)所需申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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